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
2021年下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与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57号)精神,结合我校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下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培训项目设计:2021年下半年正值“十四五”开局之年,项目设计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特别是教师的重要论述,对标“重要窗口”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加强教师专业成长规律研究和培训需求诊断,优化培训课程设计,创新培训模式,统筹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培训,综合提升学科育德、教学实施、学生评价和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打造精准化、专业化、智慧化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学分参考《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浙教师〔2016〕71号)。
2.培训项目内容:要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深化教师培训制度改革,参考《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与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57号)。
3.培训项目学分、天数、收费:1天8学分,半天为1个单位(即4学分)。
2021年衢州学院项目学分、天数、收费总表
学分 | 培训天数 (开班式计4学分) | 培训费 | 现收费标准 |
32 | 4 | 1600 | ≤400元/人·天 |
40 | 5 | 2000 | ≤400元/人·天 |
48 | 6 | 1920 | ≤320元/人·天 |
56 | 7 | 2240 | ≤320元/人·天 |
64 | 8 | 2560 | ≤320元/人·天 |
72 | 9 | 2880 | ≤320元/人·天 |
90 | 12(6天实践) | 3840。加2个学时晚上上课 | ≤320元/人·天 |
注:①培训项目收费仅是预算,预算住宿不低于100元/人·天(合间)。根据项目总数及规模、收入等实际情况,由各二级学院在培训准备期决定,上报继续教育学院后公布;②以每个教师自主类约190学分(5年)推算,受欢迎度最高的学分是32、40、90;③仅面向衢州市的项目一律按220元/人·天(不含住宿)预算申报;④下半年校内培训场地由二级学院、教学单位自行协调。
4.培训项目学时分配:
①第一天下午安排4学分,内容为开班仪式、项目介绍、培训实施部署;
②最后一天下午返程,不安排课时。
5.培训项目系数:1.0(一般自主选课类)
6.培训项目专家配备:
①原则配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
②特殊需要,少量可配备突出成就的中级职称教师;
③高校教师+教研员+中小学名师;
④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4学分的授课任务。
7.培训项目授课形式:
①讲座、研讨、案例分析、示范与点评等;
②有互动、求实效,增强吸引力。
8.培训项目负责人:
①单项目负责人制:原则上由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
②双项目负责人制: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中级职称教师。
9.培训项目实施日期:
①2021年9月20日—12月31日;
②为合理统配办学资源,各单位做好时间的均匀分配;
③各单位要统配好教室使用的连贯性。
10.培训项目申报材料:
①项目申报书+授课专家信息表+项目申报汇总表;
②严格按格式要求,做到准确无误;
③电子稿文件名统一为【项目名+(年份、学院、姓名】。
11.开班人数要求:
有效报名人数达到30人,必须开班(原标准15人必须开班)。
特别提醒:下半年为中小学教师正常教学期间,报名人数可能会和最终实际报到人数出入比较大,项目负责人需考虑这种办学风险,省平台发布开班后不得取消。
二、项目指标说明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面向全省开展的教师培训项目限报25项。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在编在岗教职工进行申报,因值暑期,纸质材料上交时间统一为7月18日下午14:00-17:00(电子版可以先发),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7月19日-20日继续教育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择优评选25项面向全省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7月21日-23日,继续教育学院在省平台上报送项目。面向衢州各县市区的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不设上限,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可自行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对接(继续教育学院也在积极对接中),此次申报的项目也可作为各县市区的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订单式培训项目”另行通知,不占用25项指标。
三、其它事项
1.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要成立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小组,成员由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和参与项目的管理人员组成。同时,要把好项目申报的质量关。
2.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2021年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培训项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继续执行2016—2020年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见附件2)。
3.外聘和本校专家酬金标准,在参考《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8〕1号)基础上,由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申报材料要求
1.请使用《2019版集中培训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4),如未使用最新模板,将不进入项目评审阶段。
2.材料要求:《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汇总表》(纸质稿一份及电子稿)
《项目申报书》(纸质稿五份及电子稿)
《授课专家信息表》(纸质稿一份及电子稿)
请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材料于7月18日下午14:00-17:00送交继续教育学院(行政楼22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钉钉继续教育学院于亚东(联系电话:0570-8015057)。
附件:
1.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与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 .pdf
2.
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docx
3.
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汇总表.xls
4.
2019版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书.doc
5.
授课专家信息表.xls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