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祥等九十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已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根据《衢州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6款“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者”,决定对王祥等九十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予以退学处理(名单详见附件)。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至2021年4月12日前,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请与继续教育学院综合办联系。
联系电话:0570-8015051
衢州学院2021年成人高等教育退学学生名单(90人).xls
衢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3月26日